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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力推科技成果“落地生花”
作者:谭一泓 发表时间:2019年06月13日

  2019年初,中科院2018年度科技促进发展奖如期公布,深部矿产资源预测理论与应用团队等十个团队获奖。这是中科院连续第五年评选表彰为推动院科学技术研究进一步面向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服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公益性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

 

  与此同时,中科院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亮点工作、科技创新亮点成果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材料耐久性联合防护技术护航港珠澳大桥等一批项目入选。

  科技成果促进发展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亮点评选均是中科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之一。“专项行动”是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并落地转化、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科技成果管理体系、培养培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载体、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环境与氛围五个方面的25项重点工作任务。

  作为代表中国科技最高水平的“国家队”、引领中国科技创新跨越的“火车头”,中科院近年来围绕“三个面向”、“四个率先”的工作方针,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除了载人航天任务90%有效载荷、量子通讯试验取得重大突破、世界最大口径射电望远镜FAST、“海斗号”万米级遥控潜水器、大亚湾发现中微子“第三种振荡”等一批“上天入地下海”的重量级科研突破,中科院在成果转化方面也硕果累累,成功推进寒武纪芯片、洁净能源等核心技术实现产业化。

  从1978~1994年“一院两制”期间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到1995~2011年“知识创新工程”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产业技术研发与育成中心,再到目前“率先行动计划”指导下实施“专项行动”,中科院一直深入贯彻国家相关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多模式探索

  为实现科技成果从科学转化为技术、从技术转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让硬科技变身“硬通货”,中科院以基金、企业联盟等多种方式,在科技成果与市场之间搭建桥梁。

  在院层面,中科院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成果管理体系,同时推出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以母基金与直投结合的方式,投资具有市场潜力的前沿科技产业化项目。此外,还成立“中国科学院上市企业联盟”,及包括新材料、先进计算、机器人等十余个领域的创新与产业化联盟,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和资本链的“三链”联动,加快将科研成果推向市场,助力科技创新创业。

  同时,中科院充分发挥全国12个分院和合肥物质研究院等的统筹协调作用,将分院作为院机关的派出机构,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充分发挥各研究所的主体作用,探索多种有效运营模式。

  以中科院上海生科院为例。生科院主动尝试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成立“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引进国外OTT模式,并结合具体国情,建立专业化的队伍,从发明评估到专利申请、营销推介、合同谈判、合同执行,提供一站式服务,显著提升了转移转化效率。

  中科院理化所则成立“产业策划部”,连接技术研发方和使用方。并从资源保障投入、专利二次开发和集成、激励政策、专业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等方面促进转移转化。

  作为“标杆”的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实施的是全所联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高度重视全所重要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布局,从导向、机制、政策、资源配置等各个方面作好保障。具体举措包含启动专利分级制度,打造高质量专利;打造知识产权专员体系,实验室积极培养知识产权专员;调整考核体系中授权专利的权重;强化发布论文前的专利申请制度;在课题申请方面,强化知识产权检索分析等。

  此外,中科院与全国各地深入合作,建立技术转移中心、育成中心等技术转移转化平台,依托各下属院所及研究开发机构的自身学科特色和平台优势,促进科技创新与各地经济发展的深度结合。截至目前,中国科学院已在北京、上海、长春等地建立8个技术转移中心,在天津、青岛、南京等地建立30余个育成中心。

  成效显著

  通过各种模式的科技合作,中科院有力地推进了知识创新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之间的深度融合,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十八大以来,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社会企业新增销售收入1.7万亿元、利税2289亿元。

  另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共13364个,其中新增1336个,为社会企业当年新增销售收入4269.31亿元,比上年增加437.91亿元,增长11.43%,比十年前的964亿增加了近3.5倍;社会企业当年新增利税513.96亿元,比上年增加41.56亿元,增长8.8%,比十年前的135亿增加了近3倍。

  除上述转移到社会企业的成果外,700余家院所投资企业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030亿元,净利润106亿元。中科院院属单位与地方政府、企业等于2017年共建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机构743个。

  专利方面,2017年中国科学院申请专利15829件,获批10223件,其中发明专利约占90%,远高于全国水平。

  此外,2017年中科院院属单位新签订知识产权合同金额约70亿元,其中上海有机所、工程热物理所、近代物理所、自动化所等14家单位过亿元;自动化所、福建物构所、大连化物所、上海药物所等20家院属单位知识产权到账经费超过1000万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自动化所知识产权到账经费高达2亿元。

  勇克转化难题

  “中国科学院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着比较严峻的挑战”,中国科学院科发局副局长陈文开坦言,“转化率有待提高是国内外都面临的难题,我院的知识产权运营和科技成果转化之间同样存在两张皮的问题。两张皮就是企业要的东西我们供给不足,而我们有的东西,企业承接不了。”

  在陈文开看来,问题源自三个层面。

  一是知识产权的源头问题,专利本身没有转化价值。长期以来,科技界普遍只重视对科技论文的检索追逐,科研项目的考核体系也只关注产出的论文和专利数量,很少关注专利质量及专利成果能否实现转移转化,导致很多专利不具备转化价值。

  二是转移转化的过程投入大,无经费难以为继。同时缺少中试与转化方面的专业人才,企业难以直接承接实验室阶段的成果。

  三是转化收益与成效的问题。缺少服务经济主战场的典型案例,现有政策倾斜于对科技人员的奖励,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发挥的作用未引起足够重视,难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企业收益与风险投入很难成正比。

  为克服上述问题,中国科学院发布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等文件,旨在完善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打通关键环节,增加有效供给。

  “这两份文件将是今后相当长时期里,我们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促进成果方面的重要抓手。”陈文开介绍道。

  其中,专项行动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专项(弘光专项);成立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设立“双创”引导项目;评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亮点;调整科技促进发展奖评审方案;对科技人员离岗创业与兼职,领导人奖励持股,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核算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成果管理体系等有力措施。这些举措个个直指上述专利转化价值低、转化过程投入大、转化积极性低等要害问题。

  与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则包括六个方面的22条,其根本是将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三权真正下放到研究所,为研究所制定相应政策提供依据。

  “我们希望通过专项行动的实施,使我院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益,从现在的两个4000亿,到十三五末期,变成两个6000亿。同时,专利实施要到1万件次,比十二五要翻两番。”陈文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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