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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利实用性检测的思考
作者:李小娟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08日

  什么是专利的实用性呢?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的定义,实用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同时,《专利审查指南》里列举了一般不具有实用性的6种情况,分别是:1.不具有再现性。再现性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公开的技术内容,能够重复实施专利申请中为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这种重复实施不得依赖任何随机的因素,并且实施结果应该是相同的。2.违背自然规律。3.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4.人体或动物体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5.测量人体或者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6.无积极效果。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应当能够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

  什么是专利实用性检测?通常对于专利实用性的判断,审查员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要求进行对照排除,如果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理论上可行,就认为具有实用性。即审查员关注的是实用性有还是无的定性问题,但对于到底有多少实用性这样的定量问题没有审查的义务。

  我们所说的专利实用性检测,正是要从试验再现的角度,解决一件专利有无实用性,以及实用性大小的问题,亦即专利记载的技术方案能否具有积极的技术效果,如果有积极的效果,那这个效果到底是什么,能达到什么样的指标和技术水平。

  机械、无机化学等领域,由于发明成果贴近生活实际,发明的实用性判断比较直观,一般通过产品模型或者样品就可以得出确定性结论。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一大批未知用途的新的化学和生物技术制品被申请专利,它们的实用性很难由审查员通过书面阅读进行直观判断。

  实际上,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要求,专利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在假定公开充分的情况下,我们完全有可能以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所公开的整体技术内容为依据,在专利文件所描述的同样条件下,使用同样的技术手段对专利进行验证实现,判断是否能够如专利所记载的那样,解决同样的技术问题,达到同样的技术效果。这样,实际上就完成了对专利实用性从理论到实践的验证。

  专利实用性检测的意义

  对专利实用性进行检测,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提升专利申请的质量,避免垃圾专利的产生。检测结论可以作为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实用性、是否可以获得授权的依据之一。一份权威的检测报告可以让审查员对实用性的审查,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跨越,提高专利实用性审查的标准,使真正具有积极技术效果的专利申请获得授权,而那些没有积极技术效果的专利申请就会被拒之门外。

  2.检测结论可以作为宣告一件专利无效的有力证据。目前很少有援引专利实用性被宣告专利无效的案例,有了专利实用性检测,就可以很好地支撑专利实用性这个无效宣告理由,使无效请求人在传统的手段之外有了新的武器。当然检测最后得出的根本无法实现的结论,也可能是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导致,这样的验证结论也可以成为以“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证据和支撑材料。

  3.检测结论尤其对专利交易和投资等知识产权运用行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专利交易中,权利人出售的是一个纸面的权利,买受人希望获得的是一个能够带来积极技术效果的技术方案,买受人如果对专利的理解存在偏差,很可能购入一件根本无法实现的专利,存在非常大的风险。如果在交易前做过专利实用性检测,则买受人可以确认拟购入专利的实际效果,降低交易风险,同时对于出售方亦可以根据检测结果的积极结论要求一个更高的成交价格。

  如何开展专利实用性检测

  进行专利实用性检测,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能够满足说明书所记载的技术条件的检测平台,二是有能够充分理解技术方案同时又了解专利知识的“本领域技术人员”。

  检测平台的建设并不困难,高校和科研院所有大量的科技条件资源可以利用,有效整合这些资源就可以建设各个学科和领域的专利实用性检测平台。以北京为例,早在2009年,北京市科委投入5800万元,撬动了76.3亿元科技条件资源,促进264个国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13112台(套)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向全社会开放。并且采用行业资源分类聚集的模式,在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能源环保、装备制造和技术转移领域建立了6个平台。这些平台本身可以提供包括检测、测试测量、标定、数据分析、鉴定、认证、检验、评估、标准样品经营等各类服务,只是目前还主要聚焦于满足技术研发的需求。我们也可以采用相似方法,通过汇聚和利用相关领域的已有科技条件资源,搭建专利实用性检测的平台,避免重复建设。

  二是专利实用性检测人才的培养,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专利实用性检测人才资质的认证工作,也可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设备资源和教学条件,提供多种形式的人才培训,迅速建立一支专利实用性检测的人才队伍,利用平台资源,开展专利实用性检测工作。

  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权威性,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条件的检测平台进行认证和督察,促进专利实用性检测工作在专利有效性判断、专利价值分析、专利转化运用中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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