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已经成为很多国家(地区)城市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从国内看,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150多个城市正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但总体仍处于初级探索阶段,其发展目标定位、重点确定、路径与模式选择等仍在不断探索实践中。为实现智慧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亟需以科学合理的智慧城市评估作为引导。
智慧城市评估的重要意义
加强智慧城市评估,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揭示智慧城市发展的内在本质。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可以较好地体现智慧城市的基本要素,反映其发展的特点和影响因素,揭示其运行规律。二是可以科学衡量智慧城市发展水平。开展智慧城市评估,能够科学评价各地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效和发展水平,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三是能够正确引导城市智慧化发展。开展智慧城市评估,有利于引导政府优化资源配置,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其目标是推动城市实现经济社会科学管理、民生服务高品优质、现代产业又大又强、人文素质先进优秀、资源环境绿色友好。
国内外智慧城市评估的主要进展
2007年,维也纳理工大学从智慧人群、智慧经济、智慧治理、智慧流动、智慧环境、智慧生活等六大层面出发,构建了包含74项三级指标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国际智慧城市论坛(ICF)长期关注智慧城市发展,主要从宽带连接、知识型劳动力、创新、数字融合、社区营销与宣传等五个方面评价智慧城市的发展水平,以期推动智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国内智慧城市评估的主要进展情况:首先是国家有关部委高度重视智慧城市评估。2012年,住建部出台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从城市建设管理的角度提出了保障体系与基础设施、智慧建设与宜居、智慧管理与服务、智慧产业与经济等四个方面57项评价指标体系,并要求依据该指标体系,实施智慧城市试点城市的申报、评审、创建过程管理和验收。同年,工信部主要从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角度,提出了由智慧准备、智慧管理、智慧服务三个方面包含45个考察点的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旨在引导和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提高城市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其次,国内很多研究机构积极开展智慧城市评估探索。2010年,南京市信息中心从城市网络互联领域、智慧产业领域、智慧服务领域、智慧人文领域等四个维度,提出了共21项构成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1年,上海浦东智慧城市发展研究院发布了“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2012年,再次发布了“智慧城市指标体系2.0”,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服务、信息服务经济发展、人文科学素养、市民主观感知和软环境建设等六个维度,提出了共37项构成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1年,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提出了涵盖幸福指数、管理指数、社会责任指数等方面,共362项指标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同年,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从规划方案、组织架构、资金投入、示范项目、信息基础设施、用户能力基础、政府服务能力、产业基础、软环境建设、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等十个方面构建了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专家打分法对全国28个城市进行了智慧城市创建水平评估。2012年,中国工程院与同济大学联合开始从居民素养水平、信息化水平、经济与产业水平、管理与服务水平以及环境与城建水平五个方面构建智能城市标准评价体系。
国内外主要的评估指标体系,有以下几个共性特点。从结果和过程的侧重性来看,指标侧重对智慧城市建设成效的评估,重点反映出智慧城市是经济、民生、生态等都均好的城市,而对建设过程的衡量相对较少。从信息技术关联度上看,指标体系突出对信息技术应用的衡量,也有部分指标看似和信息技术关联不强,但实际上隐含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同时也反映出信息技术应用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条件,而更重要的是必须依赖人的智慧。从内容上看,基本涵盖了人文、基础设施、政府、经济、民生和环境等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具体而言,一是强调人的智慧能动作用。强化了居民素养、专业技术人员与组织、科技创新与研发能力等方面的评估。二是重视信息通信与共享设施的支撑作用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智能感知控制。把光纤通信网络、无线网络、信息整合与共享平台等作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评估的重要内容;同时,注重对城市中水网、电网、气网、道路等“物”的感知、控制和管理的智能化程度的衡量。三是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强调政府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引导作用,着重评估政务信息共享与公开程度、行政服务的便捷程度和政府决策咨询信息系统支持水平。四是关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注重科技创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等方面的评估。五是聚焦民生服务。重视医疗、社保、交通、家居等方面的智慧化程度评估。六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综合利用。重视对生存和发展环境、经济活动能耗和资源回收再利用等方面的衡量。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研究与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国外的指标体系对我国适用性不强,国内的指标体系基本上未实施过评估,部分评估指标体系还局限于城市信息化范畴,有的指标体系导向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前瞻性评估指标缺乏数据统计支撑等。
推进我国智慧城市评估的若干建议
优化评估指标体系
基于现有主要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的共性特点,针对存在的不足,我们围绕智慧城市的目标定位,建议构建由“两大基础、四大应用”为基本框架的六个维度的评估指标体系。其中,两大基础是指智慧基础设施和智慧人群,四大应用包括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经济和智慧环境。
1. 智慧人群。“人的智慧”是“物的智能”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二者互动互促、协同发展的关键因素。可以主要从居民素养和专业化人才水平两个方面来衡量。2.智慧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建设基础先行,智慧基础设施是其他智慧应用体系的重要支撑。可以主要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公共信息整合与共享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智能化建设水平等三个方面评估。3.智慧政务。提升政府工作智慧化水平,是提升政府服务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优化的重要因素。可以从政府决策、执行与监督能力等三个方面衡量。4.智慧民生。智慧民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导向。可以从智慧安全、智慧社保、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家居等八个方面去评估。5.智慧经济。经济的智慧化发展,既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领域,同时也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持续推动提供重要保障。可以对科技创新研发能力、智慧产业发展水平、经济实力等三个方面的智慧经济指标进行衡量。6.智慧环境。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势在必行。可以从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三个方面衡量智慧环境。
完善评估机制
1. 建立完善评估组织体系。建议由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智慧城市评估的牵头单位,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和第三方机构等,组织开展全国性的智慧城市评估。2.制定规范化评估流程。制定一套涵盖信息申报、核实、计算、评测及公布等过程的评估流程,提升其规范化水平。3.开展试点评估。选择适当城市样本开展试点评估,加强评估过程分析,对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及评估流程等关键因素和环节进行检测和验证,并根据智慧城市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修正。
加强统计工作
1. 将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统计纳入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鉴于指标体系中前瞻性指标缺乏有效统计的现实情况,建议国家统计部门适时健全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把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中包含的前瞻性指标统计纳入政府、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2.提供人力财力保障。根据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统计需要,配置相应的专业统计调查人员,并提供资金保障。3.加强统计调查人员培训。对统计调查人员加强智慧城市评估有关指标数据搜集、整理、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等方面能力的培训。
作者单位: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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